1月3日晚間,金運激光公告,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梁偉犯操縱證券市場罪,被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1200萬元,同時追繳梁偉的違法所得,予以沒收,上繳國庫。
金運激光在公告中稱,梁偉未擔任公司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,上述判決為股東個人行為,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。目前,公司經營情況正常。
梁偉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監(jiān)視居住,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審,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。
據金運激光1月3日晚間公告,上述判決為一審判決,截至公告披露日,該判決尚未生效。
公開資料顯示,梁偉為金運激光主要創(chuàng)始人。其于2000年至2005年期間,先后創(chuàng)立武漢金運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及武漢金運光電產業(yè)有限公司并任總經理;2005年任金運激光執(zhí)行董事、總經理職務,曾任金運激光董事長、總經理職務。
截至2024年12月17日,梁偉直接持有金運激光約5420.6萬股,持股比例約35.85%。其中,717.6萬股均為司法凍結狀態(tài)。
金運激光成立于2005年,于2011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上市。截至2024年上半年,公司的主要業(yè)務仍為高端數字激光裝備制造業(yè)務和IP衍生品運營業(yè)務。
作者:黎靈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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