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網(wǎng)記者12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劉星泰涉嫌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日前,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星泰作出逮捕決定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劉星泰 資料圖
曾領導辦理多起大案
二十大后海南落馬首“虎”
公開資料顯示,劉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,山東利津人,1983年7月參加工作,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。
劉星泰曾在山東工作多年,歷任無棣縣委書記、淄博市委組織部部長、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、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、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等職。2015年,他當選山東省日照市市長,2016年任日照市委書記。
正義網(wǎng)記者注意到,劉星泰主政日照期間,曾強力處置日照港系列腐敗案,廣受關注。
據(jù)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2018年1月發(fā)布的《日照港:重獲新生再起航》一文介紹,在2016年以前的十年間,日照港歸屬集團公司累計虧損高達16.7億元。公司蠹蟲滿地,幾乎被掏成了空殼。2016年2月,日照市專項審計組進駐日照港。同年10月,日照市委巡察組對日照港集團開始了近4個月的專項巡察。
報道中提到,面對觸目驚心的審計和巡察的結果,時任日照市委書記的劉星泰拍了桌子,表示“一查到底!不管牽扯到誰,絕不姑息!”
此后,在日照市委的統(tǒng)一部署下,市紀委、檢察院、公安等各方力量通力合作,對日照港系列腐敗案件立案49起51人;日照港集團紀委對違紀人員立案69起,處分69人。其中,杜傳志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并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。
2018年1月,劉星泰離開任職了30多年的山東,跨省升任海南副省長,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國有資產(chǎn)監(jiān)管及企業(yè)改革、工商管理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、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、政務服務等方面工作。同年7月,劉星泰出任海南省委常委,同年8月任海南省委常委、省委政法委書記。
劉星泰擔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后,曾領導全省掃黑除惡工作。據(jù)公開報道,2020年5月,在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新聞發(fā)布會上,劉星泰作為海南省政法委書記、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長,介紹了海南建省以來破獲的最大涉黑案——黃鴻發(fā)案。
“海南警方”微信公眾號曾發(fā)文介紹該案辦理情況,提到“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劉星泰多次聽取專案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”。
2022年1月,他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。
2024年5月22日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(wǎng)站發(fā)布消息,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劉星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紀律審查和監(jiān)察調查。
據(jù)悉,劉星泰也是黨的二十大后海南省首個落馬的中管干部。
搞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
干預、插手司法活動
據(jù)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(wǎng)站2024年11月18日通報,劉星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通報稱,劉星泰喪失理想信念,背離初心使命,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,打折扣、搞變通,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宴請,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;違反組織原則,作風專橫霸道,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廉潔底線失守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、禮金,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,搞權色、錢色交易;違規(guī)融資舉債,干預、插手司法活動;家風不正,對家人失管失教;貪婪無度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(yè)經(jīng)營、業(yè)務承攬、干部選任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劉星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,決定給予劉星泰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家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【來源:檢察日報正義網(wǎng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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